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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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31 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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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卖5斤芹菜被行政处罚6.6万元,该新闻令人咋舌,网友听了都会觉得虽不理解但大为震撼。如果你是该个体户,该如何维权呢?

一、应什么时候主张权利。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系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该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该监管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该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经过复议仍不服复议决定的,则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该如何主张权利。《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10号)文件第5条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含了合理行政,因此案例中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出卖4斤芹菜所得仅为20元(还未扣除成本价),除了没收这20元违法所得,还要处罚元,该处罚力度与显著轻微的违法行为、违法后果相失衡,属于明显不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故6.6万元处罚行为因明显不当属于可撤销行为。

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故6.6万元处罚行为也因符合明显不当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

综上所述,近来不时有类似事件见于新闻,案件中的行政执法机关也并非个案,部分执法部门有权任性,滥用行政处罚权,违背合理行政原则,其主要原因可能是缺乏有效监督监管措施,部分可能与普通百姓知法用法(此处特指行政法)程度较低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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